当前,上海正积极打造全球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努力发挥“领头羊”和“排头兵”的作用。上海市科协要求各学术团体,紧紧围绕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好学会集聚产学研人才资源的优势,通过积极开展学术创新、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调动会员的参与热情和主动性,为实现行业科技进步奉献自身力量。同时,更好地发挥学会学术交流的平台作用,汇集最新创新科技成果和优秀论文,在引导和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发掘年轻专业人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有所作为。 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是上海纺织科技人员之家,长期以来,一直起到联系广大上海纺织科技人员的桥梁作用。在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环境中,科技创新的作用日益突出,为此,学会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要引领广大会员立足本职岗位自主创新,鼓励广大纺织科技工作者多出新成果,提促使新的人才脱颖而出,从而激励更多的纺织科技人员奉献自身聪明才智,参与到我国建设世界纺织强国的事业中来。学会曾于2007年创立了“东纺明珠”奖,积极开展上海纺织科技创新成果与优秀论文评比表彰活动,现已实施过五届,得到业内广泛支持与好评。同时,学会也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实施办法。 为适应新时代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围绕学会理事会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学会集聚产学研专业人才平台的效应,鼓励行业内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高校青年教师和学子发挥聪明才智,积极投入到科技创新和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的工作中去,“有所学”、“有所为”、“有所获”,学会特将第六届“东纺明珠”奖设定为“青年人才”专项奖,通过开展征集创新项目与论文活动,发掘人才予以奖励,激励更多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高校青年教师和学子在从事研发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论文写作锻炼,多出成果。 为了确保第六届“东纺明珠奖”的顺利实施,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奖励的名称与性质 1、奖励名称:定为“东纺明珠”奖。奖励对象为取得创新成就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与优秀论文,本届定为“青年人才”专项奖,参与对象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会员及高校中的青年教师及在读研究生、本科生。递交的创新成果及论文发生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2、奖励性质 (1)本项奖励为本学会长期性的奖项,每二年评奖一次,以扩大影响,形成一种品牌效应。 (2)不与其它任何奖项挂钩,为我会独立的奖项。 (3)争取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支持,纳入市科协赞助认可的范畴。 (4)接受社会各界的赞助与支持,可设立特定的奖杯,扩大社会效应。 (5)以上海地区为基础(包括产、学、研各方面和各种经济成份的纺织企事业单位)。 (6)该奖项成立后,取代本会原有每二年一次的学会优秀论文奖。 二、奖励资金来源 1、由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为基础进行筹集。 2、争取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支持。 3、接受社会各界的赞助,专款专用。 三、组织机构 1、在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设东纺明珠奖管理委员会,负责奖金的募集,机构设置,人员选聘,工作条例的审定与奖励的最终核准等事项。 2、管理委员会设主任,有理事长担任。管理委员会由学会主要负责人、知名学者、主要赞助单位代表等组成与学会理事会同期换届。 3、管理委员会下设专家评审组、经审组、秘书组,各组设组长1~2人,由管理委员会聘任,与管理委员会同期换届。 (1)专家评审组负责创新成就与优秀论文的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若干专业组。 (2)经审组负责奖金的管理、运作和审计等工作。 (3)秘书组负责文件收发、会议安排、通讯联络等事项。 四、本届创新成就及论文的主题 围绕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打造“纺织强国”需要,以“科技、时尚、绿色”三大行业战略实施目标为切入点,从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入手,列举行业最新科技成果,以及探讨或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前瞻技术,推进行业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成果。 五、奖励办法与要求 1、东纺明珠奖分为创新成就奖和优秀论文奖两部分,分别评定。 2、奖励的基本要求 (1)获奖者的创新成就或优秀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先进性、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体现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推动纺织工业的持续发展。 (2)获奖者的创新成就或优秀论文应为最近二年内取得的新成就或新作品。 (3)创新成就奖的获奖者或优秀论文的第一作者应是上海地区的纺织科技工作者,本会会员优先,关注鼓励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 3、创新成就需提供完整的研发、鉴定和获奖资料,并明确符合年龄要求的一名主要研发者。创新成就奖的奖励对象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纺织科技工作者。 (1)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创新成就,效果突出,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2)在纺织科技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能提出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案、新设计。实践证明对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重大成效者。 (3)带领技术团队、组织技术攻关或应对市场竞争等工作中取得新的技术进步,作出重要贡献,发挥了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4)能针对热点技术问题,提出有效技术措施,取得关键性突破,推动了技术水平的提高,作出显著成就,得到行业公认者。 4、优秀论文奖的奖励范围包括纺织产业的实用技术与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论文。不包括一般的纺织历史、工作报告、情报收集等的文章。获奖论文要强调原创性、高技术含量、综合经济效果。递交论文必须是由递交者本人撰写及发表的,一式三份,同时填报“第一作者信息表”。字数应达到5000字,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翔实、结论明确是论文内容的基本要求,且须做到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引用文献目录完整列入。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以第一撰写者为递交人。 (1)本届暂不接受用外文书写的论文。务请作者译成中文报送。 (2)每篇论文要求有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 (3)论文要求打印(A4)成文,标题字体为小二号黑体,内容字体为小三号仿宋体,页边距上下为2厘米,左右为3厘米,行距为单倍行距(以word电子版选送)。 (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创新成就奖及论文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 5、奖励等级与水平 (1)创新成就奖分为三等。一等奖壹万元,二等奖五千元,三等奖二千元。 (2)优秀论文奖分为四等。一等奖三千元,二等奖一千元,三等奖三百元。表扬奖颁发纪念品。 (3)创新成就奖及优秀论文获奖者均颁发奖状。 六、评奖程序与表彰方式 1、申报―由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大块联络组推荐,也可经本会两位高级会员联名推荐。不接受本人直接报送。(创新成就与优秀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2) 2、评审 (1)初审―由专家评审组设立的初审组作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可要求推荐人作补正。 (2)调研―对推荐的创新成就和优秀论文,可组织技术交流及现场调研等活动。 (3)评定―先由专家评审组的专业组分组进行评审,再经专家评审组综合审定。 (4)举行入围论文演讲交流会,通过专业评审和群众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名次(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具体数量根据入围文章数设定)。 3、公示 (1)专家评审组评定结果在本会的《纺织学会通讯》上公示。 (2)公示期1个月,以便广泛征集意见。 4、复审─对公示中有异议者,应提出书面意见,由专家评审组组织复审。 5、发布─由专家评审组最终评定结果,形成书面报告,送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 6、颁奖─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各赞助单位、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大块负责人、会员代表等出席颁奖大会,以表扬先进,提高获奖者的荣誉感。 7、出专集─对所有获奖的创新成就与优秀论文编成专集发表。 8、媒体宣传―利用本会的《纺织学会通讯》及全国的本行业媒体刊物等进行报导宣传。 9、出表扬通知─凡获奖的创新成就和优秀论文,由学会发表扬信直接发送获奖人单位,提供职称及业务考核的证明。 七、具体进度安排 5月至6月中旬,讨论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拟定创新成果和专业论文征集通知,召开专委会主任和秘书工作会议布置下发; 6月下旬,组成管委会及专家评审组、工作组,并制定工作条例,明确分工和具体工作步骤; 6月下旬至8月上旬,创新成果和专业论文收集、申报资格初审。 8月中旬至9月中旬,工作组汇总创新成果和专业论文征集情况,并向管委会报告; 专家评审组开会,审核创新成果上报材料,并初步确定入围项目,同时开展论文评审工作; 9月下旬至10月底,专家评审组组织赴企业现场调研考察活动、专家评审汇总论文评审结果后,并向管委会报告; 11月上旬,管委会明确创新成果和优秀论文的初步审核意见; 11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召开优秀论文交流演讲会,并将结果向管委会报告;管委会形成评审结论后,确定表彰形式及日期,并进行公示。 八、办法的实施与修订 1、本届实施奖励后,应作出书面总结和《创新成就与优秀论文专集》一并归档保存。 2、本《实施办法》每届可作适当修订,由当届的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通过后发布、实施。 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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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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